☀️休學後復學應如何辦理
發佈日期 :
2024-12-13
1.休學期滿者,教務處於應復學學期開始前,寄發復學通知及復學申請書通知學生辦理復學、
欲辦理復學者,請於依照復學通知時間辦理程序;延修學生可申請提前復學暑假修習所缺修之課程。
2.休學生(不含延修學生)如欲轉系,請於學期第9~10週同時提出下一學期轉系及復學申請,若取消復學,轉系亦同時註銷。
3.休學生於復學後,應修滿所欠缺之修業年限、學期數及學位學程系(所)科規定之畢業學分數始可畢業。
(例:二技修業年限,學期數為二年四學期;四技為四年八學期;五專為五年十學期)。
4.復學後之年級是依修業學期數調整(修業學期數依歷年成績單所載為準);休學當學期不列入修業學期數。
5.復學後之年級,與休學前原班級同學之年級不一定相同,導師也可能會因上、下學期年級調整而有所不同。
6.選課/實習/導師相關輔導,請務必先詢問所屬系辦。
7.休學後復學的上或下學期,可能因各系科之課程規劃造成檔修或無課可修,或導師異動情況,請務必先詢問所屬系科辦公室。
8.休學生復學時,應入原肄業科(組)相銜接之年級肄業,唯學期中途休學者,復學時應入原休學年級肄業。
※未盡事宜請逕洽日間部學生課務註冊組(分機2120)或進修部學生進修業務組(分機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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