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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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取得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申請訊息? |
| 教師教學發展組於每年約2月份會召開徵件說明會,並以書函及e-mail通知各學院協助辦理徵件。 ✽ 詳情請點擊連結:https://eaa.fy.edu.tw/p/412-1051-11586.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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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計畫申請資格? |
| 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均得提出申請。 唯前次計畫未執行完成者不得再申請新計畫。 ✽ 詳情請點擊連結:https://eaa.fy.edu.tw/p/412-1051-11586.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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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提出申請? |
| 每年10月底前可提出申請,填寫完申請書後經學系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送至教師教學發展組。 ✽ 詳情請點擊連結:https://eaa.fy.edu.tw/p/412-1051-11586.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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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申請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應填寫那些表格? |
| 申請人應填寫「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書」。 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組/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相關表單下載專區 ✽ 詳情請點擊連結:https://eaa.fy.edu.tw/p/412-1051-11586.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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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如何知道申請計畫有沒有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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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核定後,教師教學發展組e-mail通知申請人通過或不通過。通過者依信件內容規定之時間,將「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補助計畫同意書」紙本繳交至教師教學發展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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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請購經費為什麼不能一次請購全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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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規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應動支20~60%之補助經費;7月31日前繳交「期中進度報告」後,即可動支尚未執行之補助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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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若創新課程規劃於上半年(6月底前)執行完畢,是否可以動支100%之補助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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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若創新課程規劃於上半年(6月底前)全部執行完成,可以1月1日至6月30日應動支100%之補助經費。唯期中進度報告須規劃提早於4~5月時繳交,並於7月底前繳交成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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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若於9月開學時才能開始進行創新課程,經費是否在9月份後才開始動支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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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創新課程規劃於第一學期(9月中旬)開始執行,依「教師創新教學研究計畫補助要點」規定仍需要於1月1日至6月30日應動支至少20%之補助經費,同時須於7月底前教交期中進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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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成果報告繳交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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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1月15日,成果報告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即成果報告應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繳交至教師教學發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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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編列經費及使用需要注意什麼? |
| 1.總經費申請上限為5萬元。 2.經費使用及物品購買須與本計畫執行內容性質相符,並採用實報實銷。 3.執行核銷「專家諮詢費」項目,以諮詢同位專家至多二次為上限。 4.編列「雜支」項目,經費以3,000元為上限。 5.編列「研究獎助生研究津貼」項目之經費不得超過該計畫總金額五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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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如何請購經費? |
| 1.採線上請購申請,申請人至總務會計人事系統輸入請購資料。 2.請購系統之「簽核」流程關卡,第 1 關卡請手動方式加簽「教師教學發展組」,由「教師教學發展組」新增預算明細。 路徑:學校首頁/教職員工/學術雲端整合系統/總務會計人事系統/請購及核銷/請購及預支申請單/按「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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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如何核銷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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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人至總務會計人事系統輸入核銷資料後,列印紙本並核章及檢附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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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如何才能通過教學類一項B類成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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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報告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