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校外實習

發佈日期 : 2025-02-18

Q1參與校外實習之學生有哪些權利義務?

1.須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實習。
2.對所擔任之職務確實負責,接受實習機構指導,認真學習,維護校譽。
3.實習期間考勤依實習機構或各系規定辦理,實習期間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並經實習單位主管(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核准,緊急突發之狀況應事先以電話報備機構及各系。
4.須按各系要求定期繳交實習報告。
5.實習期間應與輔導教師保持聯繫,告知實習狀況。
6.實習期間碰到不合理的要求時,儘速跟輔導教師或各系聯繫,由輔導教師或各系協助解決之。
7.不要揭露公司營運相關機密。

Q2若全年或半年均在校外實習,實習學生可否免繳學雜費?

教育部推動之校外實習課程係屬各系正式課程之選修或必修學分,為正式課程且採計畢業學分,雖然在校時間有限,但各系需負責實習課程規劃、實習機構評估、安排學生至實習機構實習、辦理實習前講習、實習中輔導、及實習後評量等事宜,故仍需依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費。

Q3學生校外實習可以請假嗎?

各系與實習機構洽談實習合約內容時,應將學生可請假之相關規定納入合約中規範。因此,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可以請假,但須遵守實習合約之規定,若有其他特殊狀況,應向實習機構指導教師及各系輔導教師反映並說明原由,經雙方同意後,使得彈性調整請假之規定天數。

Q4實習期間若有任何問題時,需聯絡何人?

各系於學生校外實習手冊中有各系負責實習聯繫的窗口,讓學生除了可與實習輔導老師、各系實習窗口聯繫請益,亦可與學生學習暨實習發展組聯繫(分機2170)。

Q5實習期間若緊急意外事故或職災時,該怎麼辦?

學生若於實習過程中有發生緊急意外事故或職災之情事,處理流程:
1.由事件發生意外學生或實習機構立即通知實習輔導教師請求報警、送醫等,以便協助醫療或相關事宜之處理。
2.實習輔導教師應於第一時間立即向各系主任、系教官、學生班導師、教務處學生學習暨實習發展組及家長報告問題發生狀況及處理方式,如涉及校安事件另請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依規定流程通報。
3.視案件情況嚴重程度由實習輔導教師陪同班導師或家長,至實習機構瞭解意外發生情形及可能之處理方式,必要時得協請系教官陪同處理。
✽ 詳情請點擊連結:/var/file/51/1051/img/809569771.pdf

Q6實習期間因適應不良欲離開實習單位,如何辦理?

校外實習過程中,如有個人因素或其他因素不適應之情事,實習學生可向輔導教師反映,各系輔導教師將會於第一時間與學生聯繫及輔導,並將持續追蹤實習學生適應狀況。若仍有學生未能適應實習環境,輔導教師應協助學生轉換其他實習機構或申請終止實習,並經本校系院級校外實習委員會議或校級校外實習委員會議程序審核通過後,由各系協助轉換至新實習機構繼續完成實習課程。
✽ 詳情請點擊連結:/var/file/51/1051/img/233266889.pdf

Q7實習期間若與實習機構產生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學生若與實習機構產生爭議,應向各系輔導教師即時反映,由各系輔導教師與實習機構共同商議爭議改善方案,如未獲改善,學生可立即提出申訴,各系受理後應儘速召校外實習委員會議進行討論。
✽ 詳情請點擊連結:/var/file/51/1051/img/437021929.pdf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