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際選課申請流程
※說明:為便利本校學生辦理校際選課,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1.請至校網è行政單位è教務處è表單下載è列印校際選課申請單(一式兩份,一個修讀科目需列印兩份)。
2.填妥後,檢附他校開設課程資料(含學分數、上課時間、授課教師等)、課程大綱及校際選課抵免單。
3.抵免流程:校網è學生專區è資訊服務è選課系統è學期選課系統,登入後進入「3.1.2 校際生抵免申請作業」,提出申請並列印紙本送交所屬學系(科)辦公室。
4.依校際選課申請單流程,請先送至所屬學系(科)及系所主任/教師審核同意。
5.將經學系(科)「審核通過」之申請表或擬修課學校之表單,於上班時間內繳交至日間部學生:課務註冊組/進修部學生進修業務組。
5.1 請自行留意他校校際選課規定與申請期限。
5.2 非當天送件審核即可取件,請自行預留審核時間。
6.申請流程:學系(科)→學院→教務處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待審核完畢後領表,再前往他校辦理註冊及繳納學分費。
7.本校學生(含延修生)選修他校課程後,應按時上課並依規定繳費;課程時間不得與本校選課衝突。
8.繳費後一週內須:
8.1 第一聯交回本校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建檔。
8.2 第二聯由他校存查。
8.3 未完成視為無效申請。
9.完成校際選課程序後,應依他校規定及期程辦理。學期校際學分不得超過總學分數三分之一(修習九學分以內者除外)。
10.寒暑假選修他校課程以不超過十學分為原則。
11.課程時間不得與本校課程衝突(含往返時間),否則衝堂課程皆予以註銷。
12.若欲退選,須經校際學校核准,並於選課期間內向本校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報備。
13.課程結束後,請校際學校寄送成績證明至本校教務處登錄。
14.寒暑假或學期間選修他校課程,須為本校未開課或衝堂科目。
15.如有特殊情形,須敘明理由,經系主任與教務長審核通過。
※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日間部學生課務註冊組(分機2110)、進修部學生進修業務組(分機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