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用教具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12-17
★ 借用教具注意事項
(一)可借用之一般教具:1.有線麥克風 2.數位講桌感應磁扣
(二)借用手續:
1.由老師或其指派之學生攜以相關證明文件(如學生證等)質押借用,並填寫借用登記簿,俟教具歸還後再取回學生證。【請勿使用非本人證件借用】
2.教具使用後請立即歸還,請務必於當天下午5:00前歸還,若逾時未歸還教具,須罰勞動服務(遲還1天須勞服2小時,遲還2天須勞服4小時...以此類推)。
(三)損壞、遺失:
1.教具若借出後發現有損壞現象,借用班級須負責賠償維修之費用。
2.教具若遺失,借用班級須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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