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時間」及「論文撰寫及離校注意事項」通知
發佈日期 :
2025-02-01
11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
「學位考試時間」及「論文撰寫及離校注意事項」通知
一、【學位考試申請時間】
學位考試第二學期申請時間: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5月10日止(本次適逢假日順延至5/12)(請把握時間申請)
二、【申請學位考試具備條件】
- 申請文件下載路徑:本校首頁/教務處/課務註冊組/學生相關表單(碩士學位)
- 研究生相關公告:https://eaa.fy.edu.tw/p/412-1051-10753.php?Lang=zh-tw
- 研究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具有碩士學位考試資格
- 碩士班修業逾一學期。
- 修畢或當學期預計可修畢各該系(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
- 完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校園學術倫理數位課程」之所有核心單元,通過測驗並取得修課證明,或完成系(所)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並取得證明。
- 已完成論文初稿。
- 論文研究計畫專業性符合審查通過且屆滿一個月。
- 論文初稿原創性比對結果之總相似度須小於含百分之三十 。
- 若系(所)訂有碩士班資格考核,則須通過資格考核。
- 申請時應檢齊下列文件:
- 申請書
- 歷年成績單一份。
- 「校園學術倫理數位課程」所有核心單元之修課證明,或經系(所)認可之學術倫 理課程修課證明。
- 論文研究計畫專業性符合審查證明。
- 論文初稿及摘要一份。
- 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
三、【學位考試應注意事項】
- 學位考試應於研究生申請日至該學期結束日之前舉行考試;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 研究生學位論文品保之課程:如有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不符合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並依所屬系務會議或系學術委員會進行課程審議,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應使用本校圖書館所公告之論文比對系統,完成二階段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口試論文/畢業論文)之檢核。
- 依據「輔英科技大學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要點」,須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通過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審查,始可送出學位考試申請書等相關需檢附資料。
- 審核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 (請洽本校圖書館-圖書服務組分機2810詢問):
- 各系(所)應確實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 紙本學位論文如為延後公開或不公開,應檢具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令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原因,經各系(所)審核認定簽章。電子論文至多延至5年公開為限。
- 研究生必須據最新版本之「輔英科技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撰寫畢業論文。論文格式規範會視需要進行改版,故請勿直接套用已完成繳交之學長姊論文,亦請系所檢視系網頁資料正確並相關連結同步更新。
四、【學位考試後繳交文件及辦理事項】(請於114年8月3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
- 論文電子檔上傳:請依本校「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於口試完成後,至本校圖書館完成論文全文上傳,電子檔經審核通過後,再行紙本列印。
- 論文及論文摘要電子檔撰寫格式另定之(規範及相關表單可參閱學生相關表單(碩士學位))圖資處圖書服務組(分機2810):系統論文上傳,需申請帳號密碼;待電子論文上傳審核通過後,請再確認所需呈繳資料。(電子論文審核通過之後再進行紙本論文裝訂,紙本論文必須與上傳pdf檔案內容一致,否則一律退件處理)。
- 上述碩士論文規定皆完備後,請於114年8月31日前將「定稿之論文審定書正本」、「學位論文封面影本」及「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影本」交至教務處日間部學生課務註冊組(分機2120)或進修部學生進修業務組(分機2160)後,始得開始進行畢業資格審核(畢業資格審核時間約一星期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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