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標
教育部為鼓勵技專校院建立機制,針對業界具體之人力需求,對焦政府創新產業或人才短缺產業,以就業銜接為導向,契合辦理相應之產業學程或建立產學連貫式共同培育方案,培育具有實作力及就業力之優質專業人才為業界所用,特訂定本要點 。
二、計畫說明
以就業實務為導向的產學合作人才培育計畫,聚焦企業具體的人力需求,由產(企)業與學校共同來規劃實作課程及實務實習,以學程的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就業實務訓練,結業後即為合作企業所用
三、辦理模式/對象
(一)產業學程:採學分學程方式辦理(分為二年期或一年期)。
1.二年期:招收日間部二技一年級或四技三年級在校學生。
2.一年期:招收日間部二技二年級或四技四年級在校學生。
3.二年期或一年期學程應分別與合作機構共同規劃二十學分或十學分以上之專業課程,課程規劃應有至少二個月之校外相關實習。
(二)連貫式培育方案:一年期,全學院或全系科最後一年在學學生。
(三)不含進修部、夜間部及研究所。
四、六大領域